优待项目名称 | 陕西秦锦律师事务所 | 类别 | 法律服务 |
省本级/所在市 | 优待对象范围 | 全国优待对象 | |
所在县(县、区) | 宝鸡市;凤翔区 | 等级 | |
详细地址 | 凤翔区西区秦公路中段 | 营业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末休息 |
优待对象类别 | 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 ||
使用方式 | 凭退役军人、“三属”优待证,现役军人合法有效证件 | ||
优待措施 | 1.代写法律文书、起草合同,代理费减半收取;2.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费减半收取,但不得低于律所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费按85%收取;请求支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行政、民事权益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的,办理相关手续后,给予法律援助,免收代理费;其他案件代理费按85%收取;3.担任法律顾问:担任退役军人开办的企业法律顾问,费用按85%收取;4.指定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联系人:张晓强联系电话:13992765915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