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5-07-28 17: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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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应用场景提高退役军人优待证“含金量”的提案》(第2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启动以来,省市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高度重视,在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同时,主动作为,广泛协调,持续丰富优待证应用场景。

一是高站位推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让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加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军地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适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优待目录清单的规定,按照一德书记“四个走在前列”和赵刚省长“四个必须”要求,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系统梳理相关政策,起草了《陕西省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9个部门88项优待措施,为推动优待证赋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抓重点落实。针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普遍关注的文旅交通方面的优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以及兵马俑博物馆、华山风景区等部门和单位2022以来多次调研座谈,省发改委等7部门于2023年印发了《关于现役军人家属参观游览景区门票实施优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军属、“三属”参观游览省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景区首道门票免费的优待措施,为文旅优待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陕西省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反复协调沟通、交换意见,2024年11月27日省发改委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我省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2月1日起省域所有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面向全国退役军人优待证持证人实行优惠。自此文旅优待实现全员全域覆盖。同时,为更好推动公共交通优待举措落地落实,今年5月9日,我们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交通优待工作的通知》,把交通优待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高质量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督导推动各地尽快出台公共交通优待措施,力争3年内实现全省公共交通优待全覆盖。目前,延安、榆林、商洛3地市已落实公共交通优待举措,其余各地市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重长远发展。我省始终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以政府优待为主导,市场优待为重点,社会优待为扩展,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推进退役军人优待工作。以文旅优待为突破口,将加大部门协调沟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文旅优待力度,带动公共交通等其他优待项目落地落实,加快建立普惠与优待叠加、贡献和待遇匹配、保障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优待体系,营造尊崇军人、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截至2024年,我厅已分三批次与省内33家优质医疗机构签订就医优待协议,为广大优待证持证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在厅官网开通“优待专区”板块,上架2200余项涵盖金融、餐饮、酒店、住宿等诸多民生方面的优待项目,为全国优待证持证人提供基本的优待服务指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政府优待为主导,市场优待为重点,社会优待为扩展,抓好公共交通优待举措落地落实,持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实时更新官网“优待专区”优待项目和内容,定期开展优待项目督导检查,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推进退役军人优待工作。同时,主动跟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APP内测情况及上架时间,竭力为广大优待证持证人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保障,让优待证成色更足、本色更亮、底色更足。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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