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招士官招收专业及相关政策
一、招收任务和专业
今年,我省直招士官招收单位有西部战区、陆军、空军、火箭军、战支部队、武警部队、军委政治工作部。招收专业涉及计算机、通信、航空运输等26类。(详细专业请点击下图查看)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24周岁以内(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23周岁以内(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方法和程序
从高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批准入伍——役前教育训练——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招收士官档案材料应有《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及党团材料等。(温馨提示:关键材料不可遗漏!)
从高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入伍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起算,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
四、时间安排
从6月8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个阶段:宣传报名(7月5日前)
应征青年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招收专业、提交报名信息,专业查询和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第二个阶段:体检政考和专业审查(7月18日前)
市级征兵办公室会同地方卫生部门,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办法,组织对通过网上审核对象进行体格检查;会同地方公安、教育等部门,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和专业审查。
第三个阶段:审批定兵和役前教育训练(7月30日前)
市级征兵办公室参照《陕西省审批定兵工作规范(试行)》,集体研究审定招收士官。合格人员参加役前教育训练,签订招收士官协议。
第四个阶段:交接报到(8月10日前)
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五、资助政策
一、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此项政策?
答: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包括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国家资助?
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时,利息如何计算?
答: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之和进行计算(利息起止时间为从个人计息开始到贷款全部偿还之前),但不得超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上限。
四、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如何享受资助?
答:专升本、本硕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即只补偿或代偿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中职高职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补偿或代偿高职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
五、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的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原就读高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退回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收回。